(1)、常平劳务派遣公司提示农民工的出现为大量劳务施工企业的成立提供了人员基础,我国是一个传统农业大国,后工业时期的到来使传统产业结构发生了变化,在工业领域的人员需求增加,同时农业作为第一产业必须保持稳定发展,但是产业结构的变化使物质财富的分配也发生变化,农业的人员多,技术含量低使得农业从业人员的社会财富分配缩小,但是农业产品的成本如果过高,就会对农业本身和其他产业带来冲击,在稳定农业经济的基础上,鼓励农民务工获得社会财富,可以均衡社会资源分配,减少社会资源分配的矛盾,农村作为减压缓冲领域是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形势要求国家采取的必要手段。而建筑工程作为人类资源利用、分配的重要领域,不仅能够吸收富余的劳动力,还可以作为社会财富分配的一种主要途径,因此农民工在一定时期仍然存在。农民工半工半农的性质决定农民工只适于存在于管理相对松散的劳务企业,从而为一些由“包工头”组建的劳务施工企业提供了人员保障。
(2)、常平劳务派遣公司提示社会分工运动的发展是劳务分包企业形成的另外一个原因,国家在发展建设时期,面临大量的工程建设,建筑行业也蓬勃发展,给建筑企业带来更多的机会,更多的工程意味着更多的员工,也意味着更多的竞争,竞争使工程成本不断提高,利润不断降低。作为建筑企业拥有更多的员工就意味着拥有更多的成本,加上农民务工的大量出现,冲击着原有建筑企业的务工架构,建筑企业可以吸收农民工,却不能保障对农民工长期管理,也无法保障农转工后企业长期存在业务,为了降低成本,最好的办法是实行劳务分包,将建筑行业的分工细化,让不同技术条件的人员在不同的领域发挥作用。社会分工的细化能够使建筑企业向技术型、管理型的企业模式发展,但是分工后出现的不成熟领域需要逐步完善。
(3)、劳务分包法律和制度不完善,施工劳务分包制度不完善存在两个主要方面,施工劳务组织和施工劳务交易的制度问题。
施工劳务组织方面的问题是施工劳务组织在我国出现晚,许多法律配套设施没有健全,其市场地位和作用有待于进一步明确,对于其无序流动性的特征缺少监管,目前,主要管理方式仍以施工工地为主,劳务施工企业注册地主管部门对于劳务施工企业的缺少监管力度,这也是导致农民工不能正常接受技术培训、不能得到正常的劳动保障和劳动报酬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