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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才派遣服务商怎么适用同工同酬


专业人才派遣服务商据此规定,“同工”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相同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二是付出相同的劳动工作量;三是取得了相同的工作业绩。只有同时符合这三个条件,劳动者才可能取得“同酬”。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专业人才派遣服务商认为只要是在相同或相似岗位上,付出大致相同的工作量,取得大致相等的工作业绩,就应当获得大致相等的报酬。也就是说,当某员工的报酬与当地或同单位同类岗位员工的平均工资大体一致,相差幅度在合理范围之内,即可认定符合同工同酬原则;通过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协议,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对方在某些岗位上提供合适的劳动者,并且可以在工作完成后依照协议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最大限度地保持用工方面的自主性。
    专业人才派遣服务商拥有一批熟悉法律法规,人力资源管理行列的高素质专业化团队,另外还聘请了多位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人事保障权威专家及著名高等学府的教授成为公司职业顾问。从而满足客户需求.公司始终秉承“专业、高效、多赢”的经营理念,根据员工管理市场化、员工服务专业化的市场需要,不断完善管理服务流程,努力使自己成为“珠三角最有影响的专业人力资源供应商”,更为东莞的经济发展作出最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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