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用工单位不是《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用人单位,但由于被派遣劳动者实际在用工单位提供劳动,接受用工单位的管理,因此,用工单位同样被派遣劳动者负有相应的义务。依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主要有:
(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对劳动者进行劳动保护,提供卫生、安全的工作条件和环境,防止职业伤害发生,是用工单位必须履行的义务。凡是国家有标准规定的,用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标准执行,合同约定不能低于国家标准;国家没有标准的,合同约定的标准以不使劳动深圳劳务派遣公司者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身体健康受到侵害为前提条件。
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工作要求是指用工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的岗位对劳动者的能力和绩效要求。劳动报酬是满足劳动者自身及其家庭成员物质文化生活炻费的主要来源,也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辑I报劳动报酬多少、支付方式等直接关系到被派遣劳动者切身利益。为防止劳务派遗单位克扣用工单位支付的劳动镢用工单位应当暖行告知义务。
(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作为加班加点工资报酬的加班费、绩效奖金,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等都是被派遣劳动者接受用工单位管理、指挥,付出具体劳动后应得的报酬,应当由用工单位由被派遣劳动者支付。
(4)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调:用工单位直接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劳动者的劳动技能直接影响到劳动效果,有时甚至影响安全生产。深圳劳务派遣公司应当按照用工单位的要求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动者。用工单位有义务对在岗的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必需的培训,如安全生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等,该费用由用工单位承担。
(5)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被派遣老动者在某一用工单位连续工作的,应当与劳动合同制职工样享受工资调整机制,使劳动者的收人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用工单位连续用工的,应当对工资进行定期调整。